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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纠纷时效如何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院认为,物业费属于分期付款债务,一旦支付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债务即消灭。物业公司主张的债务独立于此后已消灭的债务,在张某履行后期债务而不履行前期债务时,应视为物业公司前期的债权受到侵害。

物业公司在向张某收取物业费时,应先向张某催收欠费在先的物业费,或在开具发票时,优先清偿之前发生的费用。但物业公司在长达7年的时间,从未向被告张某主张要求权利,从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日期计算,其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连续拖欠的物业费债务,物业服务人要求业主给付物业费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物业公司要注意主张权利的时间限制,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要主动收集、保存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材料。要自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通过合法的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进行催收,并保留相关证据资料。同时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要积极行使诉讼权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催缴物业费过程中架起一座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桥梁,通过法,理,情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误解,通过大数据分析,为物业管理机构进行满意度调查分析、提出改善物业服务建议等,为物业企业提升管理能力,为业主提供更亲民、接地气的服务,提升业主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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